摘要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由于易携带各种病原微生物,管理不当易导致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流行。2003年起,国务院、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相继出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法》等文件,使得医疗废物的全程运行管理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为了解太原市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笔者对2011年太原市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违法案件进行分析,为重点监管提供依据。
出处
《环境与健康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847-848,共2页
Journal of Environment and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