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田野调查保安族聚居的大河家大墩、梅坡、甘河滩村,刘集乡的团结、肖家、高李村的基础上,对保安族宗教经典和世俗社会中有关妇女社会地位进行归纳和分析,认为保安族社会中男女平等是普遍认同的心理。并从社会性别和生命周期理论研究为视角,就伊斯兰教妇女观在保安族日常生活实践中得出,青壮年婚育期家庭中妻子和丈夫承担了自己应有的义务和责任,而且中老年女性在宗教实践中也构建了自己较高的社会地位。本文认为以一个民族的宗教实践来探讨宗教诸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对构建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理论指导作用。
出处
《宗教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237-241,共5页
Religious Studi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编号:10BSH020)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