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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维护船员权益,也要保护船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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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将于明年生效。为此,日前,中国船东协会下发通知,各相关航运企业要积极研究该公约的有关要求,以人为本,不断改善船员工作和生活条件。签订船员就业协议,满足该公约要求。广东省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庆年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开展该公约的批约和履约准备T作。公约生效后,将切实有力保障海员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海员体面劳动,在一定的程度上,缓解船员紧缺矛盾。
出处 《珠江水运》 2012年第16期23-2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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