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儿童权利不是一个抽象概念。我国不仅是《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之一,而且一向关注将儿童权利落实在学校教育中。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同样是在确保儿童权利的基础上使其获得全面发展。其中,品德与社会课程从设计到实施,皆围绕儿童权利释放课程意义。与《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相比,《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儿童权利的地位表现得更为明显,对儿童权利的阐述更为鲜明,使儿童权利在课程中的体现更为整体。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0期58-62,共5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