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合并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教学上需要相应地进行一系列变革。为了提高教学效果,要做到三个结合:把"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二者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把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培养学生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与思想道德修养、公民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68-71,共4页
Leading Journal of Ideological & Theoret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