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清代,孝观念渗透进了官僚制度的各个方面。清廷规定《孝经》是官员选拔考试的重要内容,还特设孝廉方正科给予有突出孝行者以官衔。制定终养政策,准许官员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亲人。规定官员遇有父母等长辈亡故时,可离任治丧守孝。此外,还制定貤封制度,强调官员可以将自身所受的封诰改授自己的长辈以显亲扬名。清廷在官僚制度建设中如此强调孝道,主要目的是希望官员能像事亲一样事君,移孝作忠。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51-154,共4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基金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清代孝文化研究>(12GZZC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