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行政法规的一些法律条文及一些地方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已涉及人格权的保护问题;但随着网络深入人们的工作生活,传统的人格权,如姓名、名誉、肖像、著作、隐私、信用权等具体人格权在网络上都以相对应的网络人格权的具体形态表现出来。网络人格权是人格权在网络上的表现形态,是现实中人的行为在网络上的展现。因此,把握网络人格权的基本理论问题,进一步明确网络人格权利内容具有动态变化性与虚拟现实性等特点,加强对现行相关法律与社会问题发生的预见性及前瞻性研究,能使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即将出现的问题总是有所应对,也能最大限度实现对人格权利的保护。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207-210,共4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