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性问题是古今中外哲学家既重视又困惑的一个难以回避、也无法回避的问题。肯定人的自然本性,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实现身与心、精神与肉体、人的自然本性与社会属性的平衡,人的个性与能力特别是创造性才能得到自由而充分的发展,这是人性的要求,也是人类道德的基础。导致监禁刑背离其初衷而异化为一种新型酷刑的根本原因不是别的,而仅仅在于:监禁行刑悖逆了人性。经过漫长的人类历史,通过对战争、贫困、失业、排斥等灾难与不幸内在原因的反思,人类已经明确地认识到社会正义的人性价值。正是基于这种共识,非监禁刑这种全新的刑罚制度才建立起正当性的根基,在担当起预防犯罪、保卫社会重任的同时,保障并实现着人格的全面发展。
出处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4期55-60,共6页
Journal of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2007年度规划项目:"中国刑罚改革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7JA8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