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宪权属于人民,但由现实政治实体行使,它是人民制宪权与政治实体制宪权的对立统一。中国制宪进程肇始自1908年清末制宪,走过了风雨百年,依据制宪权的行使方式,其间经历了君主制宪、议会制宪、国大制宪和人大制宪四种制宪模式的探索,走出一条与西方社会控制型制宪迥异的国家控制型制宪进路,反映了社会与国家、人民与当政者、宪政主义与国家主义的矛盾运动。中国人民将不断探索和发展有中国气派的民主制宪模式。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40-144,共5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2011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江苏现代化转型中民主政治发展与政治稳定关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