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5日,江苏省镇江市物价局和餐饮协会联合召开市区餐饮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暨“规范餐饮价格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活动动员会,对市区大中型饭店的价格行为进行规范,进一步优化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价格权益。活动要求大中型饭店的价格行为必须做到:一是所有菜肴都必须用菜单进行公示,统一标明名称、计价单位以及价格。同一菜肴的价格必须一致,不得出现“阴阳菜单”,即公示价格与结算价格不符的价格欺诈行为。二是对烟酒、饮料类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在吧台陈列的烟酒、饮料类商品,需要用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标价签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不在吧台陈列的烟酒、饮料类商品需要用酒水单等形式进行明码标价,标明商品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及价格。三是除菜肴和酒水外,有其他收费项目的必须在菜单显著位置明示告知,饭店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