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到目前为止,尽管对跨国公司概念的界定存在一定分歧,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基本的共识,即三个"全球化"。从这个基本共识出发,我们可以看出认定跨国公司的国籍存在较大的复杂性。归纳起来,这种复杂性来自两个方面,即国籍依本国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与跨国公司先天的逐利性。前者导致国籍冲突不可避免地产生,后者导致跨国公司在国籍冲突中必然会进行国籍选择。然而,不管怎样,效忠义务是判定国籍的重要依据,这是各国公认的。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深,跨国公司的效忠义务正在逐渐淡化,一些大型跨国公司甚至试图挣脱主权国家对其的约束。跨国公司与主权国家之间的博弈代表了两种力量之间的矛盾——全球主义与民族主义。尽管如此,我们并不能因此认为跨国公司进入了无国籍时代,这是因为:一方面,跨国公司应该有自己的国籍,因为国籍因素依然在基础问题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在现实情况中也确实依赖国籍,只是很难甄别而已。
出处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36-40,共5页
Journal of Daqi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1批一等资助项目(2012M510096)
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外交保护中的公司国籍问题研究"[CLS(2012)D234]
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hdzf10003)
华东政法大学新进博士科研启动资助项目"外交保护中跨国公司国籍认定法律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国际法学J5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