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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农业的发展与农民权益、社会保障状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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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30多年来,城镇常住人口增加了5亿人,其中有相当数量是进城的农民工。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史无前例,世所罕见,既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更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在农村、农业的发展过程中,涉及到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农村的土地经营流转问题。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大体可分为:第一、转包。转包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第二、互换。互换是指农户为了耕作方便或出于其他考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承包经营权。第三、出租。出租是指农户将土地转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第四、入股。入股是指农户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生产,收益按股份分红,是一种具有合作性质的流转形式,而不是入股组成公司从事经营。第五、转让。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第六、委人代耕。代耕是指土地承包人与受委托的代耕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代耕者受承包人的委托,经营管理好承包者的土地,并根据协议向承包者支付一定的收益或报酬。委托代耕并不改变原来的承包关系。
作者 王庆位
机构地区 河北科技大学
出处 《党史博采(下)》 2012年第8期27-28,共2页
基金 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保障农民权益分类对策研究>子课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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