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孙中山先生为完成民主共和的任务,提出"革命程序论",将革命程序从开始到结束分为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阶段。"革命程序论"是实现民主宪政建设的路径选择,孙中山认为训政时期是完成民主宪政必不可少的过渡阶段,训政理论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仍有缺陷。文章主要从以党治国和地方自治两方面论述孙中山的训政理论,并简要分析其对我国宪政发展的影响。
出处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4期97-100,共4页
Journal of C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