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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布三公经费扩至县级以下政府目前,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10月1日起,县级以上政府需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
出处 《山西老年》 2012年第10期68-6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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