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回顾Z国际招标公司代理某外国政府贷款的供水厂设备供货与安装项目,该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共有4家投标人参与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K公司为中标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未中标的P公司、H公司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都认为自身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超过10项的技术偏离,同时认为投标价低于推荐中标人。受评标委员会委托,招标机构对质疑问题进行了答复,但两家质疑人不予接受,并在回复招标机构答复的同时,附上了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全部内容,并以此为依据,对评标打分情况专家组成情况提出质疑。
出处
《中国招标》
2012年第36期3-3,共1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