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推进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广西那坡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主动引入刑事和解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得到了广西壮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那坡县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据统计,2011年以来,那坡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和解刑事案件35件,有35件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家属获得经济赔偿,42名犯罪嫌疑人得到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对18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成功的刑事和解不仅使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关系得到有效恢复,而且也促使犯罪人真诚悔罪认罪并尽快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对抗,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出处
《公诉人》
2012年第9期I0007-I0007,共1页
Prosec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