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投资前景的变化,不管是企业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普遍的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手段。为了对这种投资行为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财政部在2005年7月颁布了投资性房地产具体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在2006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并且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一直都存在,只是以往均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来进行核算管理。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12年第9期4-5,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