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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小微企业注册可“零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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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山东省工商局日前出台《关于发挥工商登记职能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首次推出“零首付”、“免登记”、“免收费”等32条服务措施,促进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发展。山东省工商局副巡视员王建表示,我省促实体经济发展的32条措施绝大多数属首次推出,如允许个体工商户可作为股东进行投资,允许以股权投资设立集团母公司等。其中,《意见》中的部分条款较以前文件有新的突破,如内资企业“零首付”登记、生活便利行业个体业户免登记、允许个体工商户投资成立公司等。其中,内资企业“零首付”登记,允许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下的内资企业免缴首期注册资本金登记注册,可为相当一部分有技术、有能力但缺乏资金的创业者提供良好平台。
作者 吴单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2年第9期88-88,共1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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