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一起办理退工手续引发的劳动纠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身为下岗人员,按国家规定可以领取一定期限的失业救济金,但领取了失业救济金的人员若再上岗,便应停止领取救济金,否则单位无法为其办理招、退工手续。近日,某法院对员工刘小姐与单位之间因未办妥招退工手续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判定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支付赔偿金792元。
作者 鸿光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2年第10期33-3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