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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贩毒品铜陵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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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经铜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程某、徐某等7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至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不等。
作者 王治国
出处 《江淮法治》 2012年第18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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