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复杂,经济、民事纠纷增多,引发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破坏性大,影响深远,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构成了巨大威胁。马克思和勒庞的群体思想对我们处置群体性事件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既要理解民众的社会情绪,又要重视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作用,依靠群众,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4期50-52,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