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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乡镇企业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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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凡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以上的乡镇企业,可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由两个以上企业中的党员联合建立一个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可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可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由乡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出处 《当代贵州》 2012年第22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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