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们对美国法院的考察不可谓不多,但考察活动多为座谈或旁听,考察内容则侧重于司法体制或法律适用问题,等等。但是,除此之外,美国法院还干些什么?案件是"一判了之"还是向后延伸?有没有美国版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院是否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又是如何宣传法治、如何向政府要钱(编制司法预算)……2010年5月,关岛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托里斯以务实的态度、风趣的语言和新颖的形式,作了一个务实诚恳、有人情味、有感染力和说服力的年度工作报告。读者也许可以从中找到有关上述问题的一些答案或者线索。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0期111-115,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