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权利觉醒和利益纷争的社会转型期代,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混乱和缺陷,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只有重新审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依法透视"三农"问题,建立宏扬民法理念的农村土地物权立法,遵循"虚其所虚、实其所实"的原则,通过农村土地制度的解构和重建,才能推动我国土地制度的物权立法更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更符合现代民法的私法理念,更能促进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出处
《枣庄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120-124,共5页
Journal of Zaozhua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