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但是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律师应如何使用这项权利 ,才能既有效地收集到相关的证据材料 ,又可避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脱罪责”的法律风险 ,则是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的关键在于 :律师在调查收集证据过程中 ,如何做到取证程序和取证手段的合法性。本文通过对侦查权和证据调查权的严格区分 ,科学地界定了律师在证据调查过程中的具体权限 ,并提出了有效的取证方法和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这样 。
出处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3期63-66,共4页
Journal of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