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2012年8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格记录纸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裁决如下:若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格记录纸的反倾销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若取消对原产于印度的格记录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若取消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格记录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将不会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根据该裁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格记录纸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终止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格记录纸征收反倾销干口反补贴税。
出处
《造纸信息》
2012年第9期37-37,共1页
China Paper Newslet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