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稀土采矿权准入门槛主营收入10亿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国土部、工信部、商务部等多个主管部门正在拟定针对稀土采矿权的新的“准入条件规定”。目前讨论稿已拟定完毕,将于近期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为了保护环境和优化稀土资源开采,上述讨论稿中除了对矿山资源量和规模进行严格规定外,还将对申请采矿权的生产企业设立主营业务收入必须超过10亿元的“高门槛”。这意味着除了生产和加工以外,作为稀土产业链源头的矿山开采环节开始逐步向大企业倾斜,
出处 《国土资源》 2012年第8期59-59,共1页 Land & Resourc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