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1年,奎因发表了他富有挑战性的、极其著名的论文《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几乎就在奎因发起这场挑战的同时,一些“经验论者”又忙着提出了一种在我看来其后成了经验论第三个教条的理论。这种理论可以很简洁地表述为:科学解释就是推理(argument)。这一观点曾为一些著名的哲学家详细地论述过,其中包括布雷斯韦特(R.B.Braithwaite)、恩斯特·内格尔、波普尔,特别是亨普尔(Carl G.Hempel)。直至本世纪60年代初期,尽管人们有时也顺便提及归纳解释的必要性,但其注意力仍然是几乎完全局限于演绎解释。
出处
《自然辩证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46-53,共8页
Studies in Dialectics of N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