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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劳动关系21问——“律·动中国”法律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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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OfferLetter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如何?孛蝈:从OfferLetter的法律性质来看,OfferLetter是对应聘者的录用通知,换句话说就是希望和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法》未就OfferLetter作出明确规范,但是基于民法理论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内容具体确定的OfferLetter到达受要约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作者 李熠
机构地区 FESCO
出处 《职业》 2012年第25期70-73,共4页 Occu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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