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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将个人的不幸加害于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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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为自己不顺心如意,就迁怒无辜者,让其生命受到无端伤害。这种报复社会的行为,是文明社会所不允许的。这种报复社会的心理,是理性社会所应着力消除的。尽管发生的事件属个别,但影响极为恶劣。最新的这一起发生在广西平南的吴业昌砍杀小学生恶性事件,来得更是没来由。从一些报复社会者的作案轨迹和行为可以看出,报复对象是不特定的,看见谁就该谁受伤害,看谁不顺眼就拿谁下手。报复起因,就是自己不顺心,遇到一些挫折,无法排解。报复目的,就是把自己的不顺和挫折转嫁到无辜的人身上。这样做的后果却是酿成惨案,触犯法律。显然,如此报复社会,会让人们生活在一种不安的社会环境氛围中。即使没有普遍性,属于极端个案,我们也应当深思各方面的漏洞,力争消除报复社会的土壤。报复社会者,基本都缺乏抗挫折的能力,缺乏自我排解、自我修复的心理机能。这些人顺心如意时,一切好办;一旦陷入困境挫折之中,便找不到生活的希望,容易走向极端。追根结底,需要我们的家庭和学校补上抗挫折教育这一课。从小就教会孩子们如何面对困难、面对挫折、面对失败、面对逆境、面对烦恼。
作者 吴乔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2年第20期7-7,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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