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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连坐 错案难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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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各级法院的院长们以后的日子不好过了。2012年9月17日,河南高院发布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各级法院出现七种情形,要对院长、庭长进行问责。对涉讼信访处置不力引发集体上访的、执行上级决策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通通在问责范围。更狠的是,法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院长必须引咎辞职。罚则来势汹汹,让人为之一震。
作者 赵蕾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2年第20期21-21,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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