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案例启示: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非法经营数额”在库存商品标价或可以查清侵权商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时,依侵权产品的价格计算;如果无法查清,依真品的市场价格计算。“销售金额”包括已经实际获得的价款,也包括商品售出后将要获得的价款。“违法所得数额”是在销售金额中除去成本后所得的纯利润。“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侵权造成的销售额及相应利润的损失,或根据行为人的侵权获利进行推定。“损失数额”即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财物减少。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18期19-21,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