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腐败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贿赂犯罪作为刑法所规制的腐败犯罪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严重地侵害到公权力的廉洁性。完善贿赂犯罪立法,是和谐社会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是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承诺的义务,是进一步解决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的需要。和谐社会视野下完善贿赂犯罪立法应当适度扩大犯罪圈,建立科学合理的刑罚圈。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44-46,共3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
基金
山东省教育厅高校科研社会科学课题"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与刑法现状研究"(项目编号:J10WB5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