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使用不同的治疗方式对早产性胎膜早破进行治疗后的母儿结局情况进行分析探讨。方法:收治胎膜早破早产孕妇212例,对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孕期28~34周的孕妇,在新生儿的死亡率和宫内感染两方面比较,保胎组和非保胎组两组间差异具有显著意义(P<0.05);孕期34~36周的孕妇,在新生儿窒息率与剖宫产率两方面相比较,保胎组与非保胎组两组间差异具有显著的意义(P<0.05),孕周在36周以上的患者在以上两者间相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结论:根据不同孕周的孕产妇在早产胎膜早破的情况下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基本的疗效以及对母儿结局的影响并没有完全的一致,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