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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管理漏洞莫让“五保”成“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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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所谓“五保”,是指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但由于在“五保户”管理上,还存在着不规范的地方,以致在实际生活中也产生了诸多纠纷。
作者 周静
出处 《法庭内外》 2012年第9期53-54,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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