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电子商务为人们提供了新的生活方式,俨然成为一个新的商业机制。在我国,网络团购是近一两年才出现的新事物,市场运行机制尚不成熟,加上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立法滞后,交易环境还不健全,虽然网络团购将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但同时也增加了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可能性。在传统的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特别是在互联网团购领域,是一个需要复审的问题。若要解决这一问题以确保网络经济正常安全发展,我们需要审慎协调相关法律,首要任务是建立电子商务消费权益保护体系。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9期27-29,共3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