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计委、直辖市建委、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制订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计标[1987]2323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按照建设部《关于下达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计财司[94]建计年字第70号)的安排,由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
出处
《城市垃圾处理技术》
2001年第4期1-7,共7页
Technology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Trea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