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南宁市生活垃圾费下月起开始调整 2006年02月09日桂龙新闻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从2003年起,南宁城镇居(村)民每户每月要交的费用为7元,收费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到2005年收费标准应该调整为7.5元,但根据实际情况,南宁一直没有进行调整。经过物价部门批准,从今年3月1日起,南宁城镇居(村)民家庭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7.5元/户·月。
出处 《城市垃圾处理技术》 2006年第1期39-39,共1页 Technology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Treat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