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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发通知加强秋季教辅材料发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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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31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 通知指出,要严格发行资质管理。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发行企业发行。任何部门、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活动。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委托不具有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个人代理发行销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出处 《基础教育改革动态》 2012年第17期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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