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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素养”不能“微”在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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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两年,很多部门和干部在嘴上“微”起来了,希望在亲民为民上有一番作为。比如发布公文时用起了“淘宝体”、“凡客体”——如警方发布通缉令时说:“亲,回家自首吧!”
作者 刘庆传
出处 《当代党员》 2012年第10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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