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质押是由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标的物,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而设立的质押。由于企业在经营中存在获利能力,股权得以作为质押的标的而被广泛运用。然而,《物权法》、《公司法》及相关证券行业规范对股权质押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且股权质押由于其自身特性存在着道德风险和市场风险,建议立法进一步梳理有关规定,以安全性为基本价值取向,适当放宽发起人及国有股权质押的特殊限制,并通过改进股权设质登记构建完善的股权质押制度。
出处
《法治研究》
2012年第9期77-81,共5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