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速览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安徽:探索试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安徽省出台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按照隶属关系,对新进教师以市、县为单位,积极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由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
出处 《福建教育(小学版)(A版)》 2012年第6期6-7,共2页 Fujian Educ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