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出版物上出现的各种数字,其用法要符合国家标准GB/T15835-1995。(1)除了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等用汉字表示外,凡是可以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或者为避免歧解,可以灵活变通,但全书体例应相对统一。(2)年份不应简写,如1997年不应简写为“97年”或“九七年”。文稿中应避免出现“今年”“明年”等字样。(3)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多位整数和小数,分节时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3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的位置。
出处
《医疗卫生装备》
CAS
2012年第9期4-4,共1页
Chinese Medical Equipment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