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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小偷泄私愤勒索钱财成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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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抓住小偷后.本应及时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但身为一厂之长的李某却以此为由。采用要挟手段向小偷勒索钱财.结果触犯了刑律。2012年6月13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出处 《乡镇论坛》 2012年第28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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