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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应按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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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井甲、贾某系井女之父母,陈甲、陈乙系陈某之兄。井女、陈某夫妻俩人外出途中遏车祸身亡,陈桌死亡在先,井女死亡在后。此后,井甲、贾某与陈甲、陈乙在分割遗产上发生纠纷。【评析】当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设立遗嘱或遗嘱无效时,遗产继承应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出处 《农家致富》 2012年第19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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