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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非法解除合同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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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阜宁县陈集乡读者田某来电:两年前我承包村委一处鱼塘,承包期10年,去年村委会以提高承包指标、完善承包合同为由,要求终止履行合同,我没有同意。后来村委会以我违反计划生育为由,将鱼塘强行承包给赵某。请问:我可以要回鱼塘,并要求赔偿损失吗?
出处 《农家致富》 2012年第19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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