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山东省泰安市全面完成了320万亩集体林地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在搞好主体改革的同时,泰安市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在林权流转平台建设、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下经济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对泰安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成果以及配套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指出了推进配套改革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针对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出处
《绿色财会》
2012年第10期9-11,共3页
Green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