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深入开展纳税评估的背景和意义
2010年修订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指出: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利用获取的涉税信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价,并作出相应处理的税收管理活动。比起2005年颁布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的表述,对纳税评估的界定更为精准。目前,新税收征管法正在进行修订前的调研和意见征集,有望在2012年底前通过,修订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规范纳税评估工作。在未来新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初稿中,将“纳税评估”改为“税收评定”,其评定的过程既可以利用一定的分析系统,将大量信息与申报情况比对,进行办公室评定,即我们所指的“案头评估”,也可以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调查取证,确定纳税人申报的准确性,最终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未缴少缴税款进行确定并通知纳税人执行。在核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纳税人有故意偷税的情况,涉嫌犯罪的,交由稽查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对其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2010年10月开始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几乎在同一时间,发布了修改后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办法》中指出,将纳税评估确定为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管理的主要内容。
出处
《中国外资》
2012年第20期131-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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