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职务犯罪案件与牵连案件的侦查管辖而言,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确立的"分案处理"模式,有悖于诉讼经济原则,也不利于提高侦查效率。而实践中出现的合并管辖做法较随意,且容易受到证据合法性的质疑。我国应当以提高侦查效能为主线,将职务犯罪案件与牵连案件之间的紧密性作为基本原则,以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为底线,对职务犯罪案件与牵连案件确立分案管辖与合并管辖相结合的侦查管辖制度。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69-74,共6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笔者主持的2011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职务犯罪案件与牵连案件的侦查管辖问题研究"(立项编号:GJ2011D11)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