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化路径选择的关键在于协调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关系,其实质是如何合理地对待国家法与民间法这两种不同的知识体系之间所存在的差别。甘南藏族聚居区部落习惯法中的调解人——"斯哇"在藏族社会变迁中的调解实践为解决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的紧张与冲突提供了经验:一方面,国家法应当从尊重地方性知识出发,为寻求互动作出认知民间法知识体系的努力;另一方面,民间法也应当积极自我扬弃,自觉挖掘其间所蕴藏的,既符合国家及民族发展实际又具有沟通两种知识体系的力量的"现代性",以寻求与国家法的沟通与衔接。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9-23,共5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201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北生态脆弱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实证研究>(11BFX078)
甘肃省高校硕士生导师科研项目<藏族牧区生态法文化传承与现代变迁研究--以拉卜楞地区为中心>(项目编号:1212ZTC030)阶段性研究成果